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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知商标审撤字〔2025〕172 号文件,正式宣告第 35126959 号 “千禾 0+” 注册商标无效 。这一决定在调味品行业以及广大消费者群体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1 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伍超群,注册资本约 10.3 亿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等,在调味品领域占据重要地位。该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5 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交了 “千禾 0+” 商标注册申请 ,经过一系列流程,于 2019 年 7 月 21 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 30 类,包括 “醋;酱油” 等商品 。一直以来,千禾味业凭借 “零添加” 等概念在市场上收获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其 “千禾 0+” 系列产品更是成为品牌的代表性产品。
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经深入研究后认为,“千禾 0+” 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公众产生误认 。根据 2013 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此次 “千禾 0+” 商标被判定违反了这一规定。基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决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事实上,围绕 “零添加”“0 添加”“0+” 等相关概念的商标争议由来已久。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升,“零添加” 成为食品行业的热门卖点。众多企业纷纷以此为宣传点推出产品,但部分商标的使用和宣传方式引发了争议。此前,千禾味业就因旗下零添加酱油被检出微量镉陷入舆论风波,同时其 “千禾 0” 商标的使用也遭到质疑。当时千禾味业客服回应称 “千禾 0” 是注册商标,用于旗下中高端产品,但对于是否等同于 “零添加” 未明确说明,仅建议消费者查看配料表判断 。律师也曾指出,商家将 “千禾 0” 商标用于零添加酱油产品包装,并在瓶身用 “0 添加” 字样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并且,千禾味业申请的 4 枚 “千禾零添加” 商标均已被驳回,目前处于无效状态 。
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 “千禾 0+”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释放出了明确信号。它表明相关部门对于此类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的商标审查和监管日趋严格 。这也提醒食品企业,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商标的使用和宣传准确、合规,避免误导消费者。
若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一决定不服,根据相关规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未来,该事件的走向以及千禾味业将如何应对,值得持续关注。在商标管理日益规范的大环境下,食品企业如何平衡品牌建设与合规经营,无疑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