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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研发的DeepSeek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以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名称“DEEPSEEK”或“”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个别代理机构涉嫌提供不法服务,具有明显“蹭热点”、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打击此类恶意申请行为,依法对第82848449号“DEEPSEEK”等63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名单附后。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意图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24日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抢注“DEEPSEEK”等商标的通报,以下是法律角度的专业分析:
《商标法》第四条
核心条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适用情形:抢注者未实际使用商标,且意图通过囤积、倒卖或勒索权利人牟利。本次63件申请中,多数申请人明显无真实使用意图,属于“蹭热点”投机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核心条款:"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适用情形:杭州深度求索公司的“DeepSeek”已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形成影响力,抢注行为涉嫌利用其知名度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搭便车”。
《商标法》第七条(诚实信用原则)
兜底条款:恶意抢注违背商业道德,扰乱商标管理秩序,可直接援引此原则驳回申请。
《商标法》第十条(不良影响)
补充适用:若抢注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或市场秩序(如制造混淆),可援引此条款驳回。
恶意明显
在“DeepSeek”引发关注后集中提交申请,时间点与热点事件高度重合。
部分申请覆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如第9类软件、第42类AI技术),超出正常经营范围。
代理机构违规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代理机构明知客户恶意仍提供服务,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直至停业处罚。
快速驳回机制
对63件申请直接驳回,避免进入公告期拖延审查流程。
采用“绿色通道”加速热点商标案件处理(依据《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后续监管手段
列入黑名单:重复恶意申请者将被限制商标申请权限。
协同惩戒: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开展调查,典型案例公开公示。
主动监测
通过商标局官网或第三方工具监控相同/近似商标申请,覆盖核心类别(如第9/42类)及防御性类别(第35类广告、第38类通讯等)。
法律行动
异议程序:对初审公告的抢注商标在3个月内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无效宣告:对已注册的恶意商标,可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宣告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证据固化
留存商标使用记录(产品发布、媒体报道、用户评价等),证明在先影响力。
“ChatGPT”抢注案: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量驳回37件“ChatGPT”商标申请,直接援引《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
“冰墩墩”保护行动:针对冬奥吉祥物的恶意注册,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不良影响)快速驳回。
本次通报体现了中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通过法律手段精准打击商标投机行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企业需建立“申请+监测+维权”全链条保护机制,以应对品牌抢注风险。